孔德淇
日前,公安部公布依法打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10起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案件900余起,抓获嫌疑人5000余名,通过阶段性打击,全力挤压“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切实维护网络公共秩序。
网络本应是公众畅所欲言、分享信息的便捷平台,网络舆论的正常存在有着积极意义,若是能被合理引导和运用,对于社会的健康发展、信息的真实传播等都能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可是,总有些人打着各种幌子,干起“网络水军”的违法勾当,肆意破坏网络公共秩序。从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来看,有的“网络水军”受雇于利益团体,凭借编造虚假的好评信息,来为一些质量堪忧的产品或服务进行“站台”,试图误导广大消费者;有些则是恶意炮制抹黑他人的谣言内容,对一些无辜的个人或者机构进行诋毁,向受害者索要高额的“封口费”等, 这些“网络水军”不断蓄意传播不实消息,让网络空间变得乌烟瘴气。
“网络水军”的违法行为明显背离了网络正常使用的准则。首先是真实性原则。网络环境中,真实信息交流是健康生态基石,“网络水军”却背道而驰。在商业领域,虚构评价、扰乱市场;在社会维度,捏造谣言、破坏和谐;在文化方面,捧劣压优,戕害创新。其种种行径,让公众对网络的信任逐步瓦解,正常的信息传播、舆论引导及网络社交受到阻碍与干扰,甚至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在网络空间滋生蔓延。其次是公正客观标准。网络舆论本应秉持公正,对存在问题合理指出,对好的现象正面宣扬,但这些唯利是图的“网络水军”,完全是看谁给的报酬高,就帮谁说话,全然不顾事实真相。
在这样的不良氛围下,网络舆论被利益所裹挟,那些善于营销造势、花钱雇佣“网络水军”的主体仿佛更容易获得所谓的“优势”,而老老实实做实事、凭真本事的反而被忽视甚至被恶意攻击。长此以往,必然会造成不良风气盛行,最终受损的还是广大网民的利益。
营造良好的网络公共秩序,当然不是要杜绝网络上的各种声音,更不是反对正常的舆论传播,而是要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一方面,需要加强信息日常监测、当好“守门人”,并做好与监管部门的信息互通,及时察觉“网络水军”蛛丝马迹,将其扼杀于萌芽。另一方面,还要强化技术运用,借助智能算法构筑反制系统,精准识别虚假信息的传播路径和源头,深度挖掘“网络水军”的组织脉络与操作规律。
网络舆论的真正意义,应当是激浊扬清,客观公正地呈现事实,而不是造成一个被利益操控、是非颠倒的混乱局面。希望通过案例发布和持续整治,进一步肃清网络舆论环境,让理性、真实且有价值的声音在网络世界畅行无阻,推动网络空间成为促进社会发展、文化繁荣与思想进步的重要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