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丽水新闻

化解在萌芽 解决在基层

缙云探索劳动纠纷“调裁”一体化工作机制

  本报讯(记者 林坤伟 通讯员 陆德杨)“真没想到,仲裁申请提交上去没多久就给调解好了。”日前,市民朱某因受工伤,曾多次找企业协商,但双方一直未能就赔偿达成协议。为此,朱某向缙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工作人员接案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调解,仅仅一天后案件得到成功调解。

  近年来,缙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创新 “调裁”一体化工作机制,形成相互协作配合的工作合力,有效地将大量的劳动人事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对于一些诉求单一的劳动纠纷案件,缙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充分发挥劳资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劳动纠纷化解中的前端作用,在受理当日即组织劳资双方开展调解;对于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劳动纠纷案件,及时组织仲裁员、专职调解员进行联合调解,提高劳动人事争议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让劳动者“最多跑一地”就能化解纠纷。

  针对工资类劳动争议案件,缙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推行“监察+仲裁”的联合调解模式。在调解过程中,仲裁员充分发挥较高的法律素养优势,化解纠纷焦点;监察员则使用行政执法权的威慑作用,指出可能带来的不利行政后果。通过协同配合,共同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

  目前,缙云县已建立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劳资纠纷调解委员会为核心,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为节点,向各企业、行业辐射的多层次劳动纠纷调解网络,有效地促进了劳动纠纷“就地就近”化解。同时,建立仲裁员分片负责制度,由每位仲裁员负责联系3到4个乡镇(街道),积极为基层调解工作提供精准高效指导服务。针对群体性或重大的劳动争议案件,县镇企三级联动调解,充分发挥各方在调解过程中的优势,及时化解纠纷,做到“小事不出企、大事不出县”,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的社会稳定。

  2020年,缙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受理立案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17件,办结317件,结案率100%,调解率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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