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天宁小学 艾忠美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侧重于法治意识和强化规则教育,但对儿童来说,他们的心灵没有被触动,“法”难入童心,“法”难转化成意识。六年级法治教育专册,很多老师提出了困惑和自己的思考。在教学中,教师们应根植生活,选用切合儿童生活世界的素材,创造生活化的情境,引导儿童明法,引导儿童行为,让法治意识浸润心灵。我也有同样的想法,以下是笔者的三点具体做法。
创设情境,认识生活中的“法”
李吉林老师提出:“情境教学强调环境育人,认为周围世界是儿童认知与发展的源泉,蕴含着智力元素,也充盈着审美与道德元素。”如:教授六上第一单元“我们的守护者时”,笔者以现实化、生活化的大情境——“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贯穿整堂课,让法治专题学习不再碎片化、机械化,从而让孩子们在法治学习时变得更系统。目前,道德与法治教学中主要存在一个现象:“书本法律”难敌“生活现状”。创设主题性大情境,让有限的教学变得无限可能;让枯燥的法律知识变得浅显易懂。因此,我们从教学目标出发,从孩子们的学情出发,借助教材,把教材用活,去拓展教材,通过设计、扮演法治情境,引导孩子们自主学习,培养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和积极性。
运用媒体,感受生活中的“法”
小学课堂教学运用多媒体,影视资源直观、形象的视觉和听觉效果更容易吸引孩子。例如:播放影视微电影“我们的日常”,展现超市里买东西、工人在工厂上班、道路上交警在指挥、红灯时车辆和行人在等候、分类投放垃圾、在教室听老师讲课等各种画面。在熟悉的生活场景中,在这样一种具有身心认知的活动中,引发了学生的思考和交流,学生会深切地领会到法律无处不在。看似很平常的生活细节,都有一定的规则,都会有法律的身影,法律确确实实保护着我们,我们也时时刻刻受到法律的约束。
交流导行,辨析生活中的“法”
培育学生法治思维的重要方法是学生正确辨析生活中的“法”。教师创造的情境教学应以“思”为核心,激发学生积极去思考,发展其智力。在教学六下第二课“学会宽容”这一课时,我们以董轩和小伙伴在竹林里玩火被家人严罚创设了思辨情境。例如:放暑假时,董轩和小伙伴在家后山上玩火,被爸爸发现了。爸爸罚他在接下来的两个星期里每天早上、中午、傍晚去巡视竹林,一旦发现有人玩火就要及时制止,还让他写检讨书。妈妈知道了,郑重其事地把检讨书贴在他的房间门上,董轩认为家人小题大做了。在此,我们引导学生对家人的做法进行思辨:少数学生认为董轩的家人对他的教育过于苛刻,玩火是每个调皮孩子都会做的,他们只是好奇,而且还小,做事不会去想后果,更何况又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口头教育下就好。小朋友本来就爱玩,更何况是男生,玩是孩子的天性,不能从小扼杀孩子的天性。多数学生认为家人做的没错,对董轩严格要求,是希望他能清楚地认识到玩火这一行为是不对的。假若董轩的家人对他一味包容玩火行为,装作视而不见或是简单教育,可能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防火、冰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或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董轩和他小伙伴的行为是触犯刑法的。这样的思辨能悄然地渗透道德和法治思维,也让法治意识浸润孩子们的心灵。
道德与法治教学只有将儿童放置于课程中心,深深扎根于儿童生活,才是鲜活的、才是接地气的。只有接地气的内容,才能让儿童真正爱上道德与法治课,自然而然,将法律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