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12年4月28日,在市区某学校读二年级的贝贝放学后走路回家,经过灯塔小区97幢楼下时,被一块从高空坠落的琉璃瓦砸中了头部。经过33天的住院治疗,贝贝才脱离了生命危险。经鉴定,贝贝构成9级残疾,遗留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2015年5月,该案审结,灯塔小区97幢62户共赔18万余元。据了解,该案是我市第一起高空坠落物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例二:
2016年3月7日,遂昌县北街一住宅楼外墙水泥块脱落,将路过的小学老师周某砸中致死,周某家属将整栋楼两个单元33户业主全部起诉至法院。2017年5月,遂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33户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认为外墙属于整栋楼业主共有,虽然该事故是由一单元外墙脱落引起,但包括二单元在内的全部业主都要共同担责。法院最终判决33户业主赔偿家属989877.90元,每户承担赔偿29996.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