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黄俊剑 通讯员 吴梅芳
本报讯 要买房的市民注意了,“厂改房”千万不能买,不然,连哭都来不及!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分局联合建设、国土、招商委等各部门,对浙西南食品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的“厂改房”进行了拆除,共拆除900余平方米,查封18户,停止供水100户。
据了解,浙西南食品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擅自将厂房改变性质为住宅后,执法人员曾对这个项目进行过一次查封,共查封违法建设27户,查封面积达2700多平方米。但是,执法人员后来又发现,有人对查封现场进行了破坏。
于是,开发区分局联合各部门,再次采取了即查即拆、查封施工现场、停止供电供水供通讯等强制措施,共计拆除违法建设面积900余平方米,查封18户,停止供水100户,对非商业部分实现停止供电,对“厂改房”现象进行了有效控制。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分局副局长郭华军表示,执法部门将加大执法巡查频次和力度,配合公安机关查处破坏查封的违法行为,确保查封效果。
记者了解到,开发区有部分企业因为管理不善、技术更新不及时等原因,出现了经营困难。随即,企业负责人开始对厂房、办公用房等固定资产动起了“歪脑筋”,将它们按照住房的标准进行分隔,然后以出售或以租代售等方式“转让”给部分购房者。
在售卖过程中,企业主通常不出面,而是委托中介或中间商作为代理,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看中了“厂改房”价格低廉的优势,纷纷与中介、中间商签订所谓的“购房合同”。
“他们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郭华军说,少数企业负责人擅自改变规划的房屋用途,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之后发生的“购房”行为也就不受法律的保护。
据了解,开发区今年还将进一步加大违法建筑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对于已拆除的违法建筑“返潮”“突击再装修”现象将从重、从快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