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我市打击保健食品等领域“会销”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情况,通报了2018年度“会销”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其中,位于市区花园路上的丽水市星坤保健食品有限公司,自2016年10月成立以来,长期开展“会销”活动。该公司虚构“全国慢性病帮扶工程”“第五届全国健康万里行科学养生公益援助工程走进丽水”“中医中药中国行推广活动”等名义,通过发放宣传单页、卡片、电话通知、赠送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消费者参加。
在“会销”活动中,该公司通过现场讲解和播放视频的方式,以虚构的“厂家代表”“专家教授”身份,向老年消费者宣传推销其销售的多款保健食品,并声称具有疾病预防和治疗功效,误导老年消费者购买。
今年11月底,因在保健食品销售活动中虚构事实,声称具有疾病预防和治疗功效,误导老年消费者购买,莲都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65万元。市场监管部门还发现,该公司在今年1月变更住所后,在未重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一直违法从事食品销售。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该公司又被处以没收违法销售的食品、罚款35万元的处罚。
据了解,今年我市共立案查处“会销”大要案18起,其中6家企业被处以50万元以上重罚。其中,除了丽水市星坤保健食品有限公司,还有丽水市天行健商贸有限公司同样因虚假宣传,也被处以100万元的顶格罚款(相关案情详见本报今年6月23日3版)。此外,丽水市壮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被罚款70万元。丽水市莲都区茹琳食品商行、丽水市莲都区上品仁家贸易商行、缙云县颐养康保健食品商行也分别被处以5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