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翠 汪峰立 通讯员 陈美君 丁子涵)“您好,这里禁止垂钓。”日前,缙云县行政综合执法局新碧中队队员在巡查中发现王某某正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钓鱼,立即启动“简案快办”程序,利用执法记录仪固定证据后,现场调取电子文书模板填写相关信息,通过便携式彩色打印机当场打印文书,给当事人核对签字确认,整个过程仅用20分钟。
近年来,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探索“简案快办”程序,对部分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社会影响小且当事人积极配合的普通程序案件,利用“简案快办”程序,迅速完成现场取证、询问、记录等工作,基本实现“简单案件当日立案、当日结案”的高效流程。今年,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程序进行优化,加配便携式硬件设备,通过前移服务端口、压缩办理环节、优化文书流程、升级执法装备,实现了简单案件“零次跑”。
“简案快办”达到了“发现即处理、处理即办结”的执法效能。目前,该程序已应用到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秸秆焚烧等高频执法事项中,接下去还将扩大适用范围,加快打造更高效便捷的执法服务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