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近日,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3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发布,明确了今年“三农”工作的方向,细化相关任务安排,其中就“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作出多项具体部署。
完善乡村治理、为基层减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党中央对此一直高度重视。
为基层减负就必须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就是要通过明确和规范乡镇职责权限,避免权责不清超限越权、多头指挥层层加码的情况,做到人按职责干、事按制度办,有效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职责清单是一把工作边界的标尺。理清职责事项清单,本质是把“做什么、谁来做、如何做、如何评价”搞清楚,从而压缩形式主义的滋生空间。制定和执行职责清单要从实际出发,不能搞“无限分解”式的职责递推,力避用烦琐主义整治形式主义。职责清单定下来了,还要强化执行监督,并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做出动态调整。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必须把建强基层党组织作为重中之重。形式主义的产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背离了我们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进而导致工作方法扭曲变形。乡村治理实践表明,越是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好、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地方,越容易出现形式主义潜滋暗长等问题。乡村要振兴,关键要把基层党组织建好建强。通过加强乡村党员干部思想建设,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激发责任心,让主观主义、功利主义、形式主义没有滋生的土壤。通过发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作用,推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走深走实,以自治激活内生动能、以法治规范权力运行、以德治凝聚发展共识,确保人人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职。通过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把真心真情倾注在解决农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上,聚焦主责主业,抓好落地落实。提高作风建设水平,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让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更有获得感。
(据《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