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丽水声音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丁宣尹

  近段时间以来,AI“魔改”短视频风靡,引发不少争议。有部分网友觉得AI“魔改”能够轻松将经典影视剧中的角色和场景“移植”到全新的语境中,内容有趣。也有很多网友认为部分AI“魔改”视频没有底线地修改经典,传递的价值观不正确,存在过度娱乐化的现象。AI“魔改”视频涉及到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对于这一新技术及其带来的新事物,要确保其行进在健康发展的轨道上,需要我们为AI“魔改”戴上“紧箍咒”。

  完善相关法律规范,扎紧制度 “篱笆网”。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到《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征求意见稿)》,人工智能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监管日益精细化。要把握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规律,不断加强规范和引导,出台专门规定或者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人工智能技术的适用范围、各方参与主体的职责,加大对恶意侵权的惩处力度等,为创作者和受众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护。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的新情况、新业态不断衍生,有必要针对AI“魔改”等新情况新变化及时完善规则制度,回应现实问题。

  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严把内容“入口关”。“科技向善”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作为信息内容管理第一责任人,网站平台也应履行好责任。加强技术创新,引入新的AI识别技术,以更高效、更精准的方式及时监控并拦截涉嫌侵权的“魔改”信息。应建立完善的审核、举报机制,强化注册、拟变更账号信息、动态核验环节账号信息审核,对上传的二次创作作品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定。例如,平台应要求内容创作者实名认证,对于恶意“魔改”、虚假合成的视频,及时下架并采取适当措施提醒或约束相关责任人,严格处置“魔改”违规行为。在保护版权的同时支持创新,推动版权方与创作者之间的合法授权合作,普及“魔改”与侵权的关系,鼓励创作者在合法的范围内创新创作。

  创作者严守底线,做网络文明“守护者”。在“人人都是创作者”的时代,AI技术深度融入我们日常生活,创作者要做好自我管理,守住底线、不踩红线。充分认识到版权的重要性,尊重著作权人的相关权利,积极寻求与版权方的合作和授权,确保其“二创”合法合规。例如,在提供“换脸”技术前,应该征得“被换脸”者的同意。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对图片、视频等生成内容进行标识,对于可能导致公众混淆或者误认的,应当在生成或者编辑的信息内容的合理位置、区域进行显著标识,向公众提示深度合成情况。在大胆创新的同时,也要对经典保持理性和审慎的态度,尊重公序良俗和传统文化,不过度解构、曲解原作内容,不能“流量至上”,为了吸引眼球无底线地恶搞。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创新也不是“魔改”的护身符。适度的二次创作是一种创新,我们既要对新生事物给予足够的包容,也必须在一日千里的技术进步中“系好安全带”,对过度娱乐保持警惕。AI“魔改”已经滋生了一些新型侵权行为,甚至在利益的驱使下,部分“魔改”视频已经涉嫌网络犯罪。当AI技术被滥用,成为侵犯他人权益、误导公众的工具时,其负面影响便不容忽视,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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