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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遂昌县创新举措,从理念转变、创新实践、价值导向三个维度优化营商环境,实现从“营商”到“赢商”、从“各自为政”到“协同治理”、从“有为”到“有效”的转变,实现政企间的良性互动、高度互信,交融共生、合作共赢。
郑水松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并突出强调“亲”“清”两个关键字,体现出推动政企关系变革的新方向和新思路。在多年的实践过程中,政企关系逐渐从政府“单向管理”转变为政企“双向互动”,政府在企业需求调研、政策执行效果评估等多个政策环节中开始主动征求企业的建议意见,听取企业的声音、寻求企业的支持,政企合作的领域也因此日渐扩大。政府和企业组合联动、协同发展,对于推动山区海岛县营商环境优化将发挥出“1+1>2”的组合效应。“亲”“清”政企关系背后展现出的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组态的关系,即政府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始终注重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关心企业需求和公共政策之间的结合点,以政府行动着力破解企业难点堵点痛点,从而营造政企之间相互依赖、彼此信任、高效协同的关系,继而达到双赢的效果。遂昌县地处浙西南山区,整体发展速度较快,山区海岛25县综合考核排名多年位列第一梯队。主要体现在县域经济增长速度快、民生福祉大幅改善以及城乡协调发展持续推进等方面,2020年创成省文旅产业融合试验区,2021年入选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这得益于近年来遂昌创新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理念转变:从“营商”到“赢商”
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政府和企业应当始终秉持交融共生的理念,构建起“合伙人”的政企关系模式,加强良性互动和沟通协同,在此基础上增强互信,从而真正实现从“营商”到“赢商”的转变。
在加强政企互动方面,遂昌以“数字平台”“助企热线”“专人联系”“定期走访”等多种形式持续扩宽政企沟通渠道,并将每月27日设为“爱企日”,实行“定点、定时、定人、定事”问题集中处理机制,从而将企业问题的解决落到实处。良好的政企互动是建立互信的基础。政府对企业的高度信任有利于推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这也是遂昌乃至全国范围内推动减少审批流程,打造高效环境的基础;而企业对政府的高度信任则有利于公共政策获得更稳定的社会支持,为政府提供更广阔的施策环境,为持续扩大生产、增加企业投资奠定基础。哪里营商环境好,要素就往哪里集聚,项目就往哪里汇聚,产业就往哪里集聚。只有政企之间的良性互动和高度互信,才能使企业真正在当地落地生根。
创新实践:从“各自为政”到“协同治理”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参与者。在优化营商环境这个系统工程中,要深化“没有哪个部门是旁观者、局外人”的理念,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多一些服务意识和市场化、专业化思维,少一些行政化、经验化的思维定式,实现从“各自为政”到“协同治理”的转变。
与“各自为政”相比,“协同治理”提供了一种政府和企业之间协同合作的机制,以深化对政府治理和服务的理解,促进政府服务更透明、更有效,在提升组织效率、服务效能方面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政府在实施“协同治理”机制时,应采取一系列行动,加强对政府治理和服务的全局性认识,健全“协同治理”的组织架构,协调好机构内部之间的矛盾冲突等,为政府“协同治理”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使政企协作更加科学高效。遂昌县积极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建立“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联合执法”一体联动执法体系,完善部门间、县乡间常态化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协作配合机制,推动非法行为处置从“各自查”向“统筹查”、“多头管”向“统一管”的转变。
价值导向:从“有为”到“有效”
营商环境是一把尺子,度量出一个地区的政治生态,也检验着政府的行政效能和工作作风。政府围绕服务经济发展职能,在治理上实现既“有为”又“有效”,是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化建设要求。
如果只重“有为”而轻“有效”,可能使得政府的治理效能大打折扣。例如,有的政府在招商引资中过度承诺,在招商落地后大包大揽、过度服务;或是把承诺当作招商的幌子,项目落地后就置之不理;或是新人接任后,新官不理旧账,从而造成政府失信,让企业对当地政府乃至当地都失去信心,严重影响营商环境的提升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政府要坚持目标导向、绩效导向和问题导向,不盲目扩展职能边界,也不互相扯皮推诿,抓住企业不能解决、协调不力的问题,果断出手、主动补位、切实做到把该放的放到位、该管的管到位,最终实现政府和企业间的交融共生、合作共赢。实践中,遂昌持续聚焦市场主体,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推出专业代办、极简审批、拿地即开工预审等机制,推进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和再造,建立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增强企业及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认同感。
(作者单位:中共遂昌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