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处州城事

管理员收取物业费10万元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云和公安侦破一起 挪用资金案

  本报讯(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吴诗卉 陈林洁)短短半年时间,身为公司物业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小区业主的物业费10万余元用于还贷。近日,云和公安经侦大队侦破1起挪用资金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移送起诉。

  今年年初,杭州某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来到云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2022年度云和金丰佳苑小区的10万余元物业费被其聘用的物业人员刘某私自挪用。

  经查,物业公司应聘的刘某于2022年1月1日到金丰物业上班,主要工作内容是客服接待和物业费的收支管理。刚工作的时候,刘某认真细心,每月按时将收取的物业费上交给公司负责人。但是几个月后,刘某一改常态,不仅上下班经常迟到早退、不服从管理,还将收取的物业费装进自己的腰包,占为己有。公司负责人多次向其索要物业费,均被刘某以各种理由一次次推脱还款,至今仍未将款项上交给公司。

  经讯问,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非法挪用公司资金的事实。

  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挪用公司资金,并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涉嫌挪用资金罪。在此,警方提醒:企业需要重点加强财务管理等重要岗位员工业务、法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考核管理,防止挪用资金类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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