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8月8日,一则由市监察委员会和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矿产资源领域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在全市各大主流媒体广泛传播,引发关注。
仅仅过去15天,青田县人大常委会原二级巡视员季某某,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吴某某,林业局原局长倪某某,市场监管局原四级调研员倪某某等4人走进市纪委监委,向组织交代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为彰显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强大震慑力和政策感召力,市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精准把握季某某等人的违纪违法事实证据、认错悔错的思想态度,以及有关纪法标准,最终给予从轻减轻处理。
“我们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面向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通报季某某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同时,制作警示教育片和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将通过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等方式,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
《通告》发布才10天,示范效应就充分展现,又有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和1名企业负责人认清形势、珍惜机会、主动投案。截至当日,向市纪委监委主动投案9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5人、乡科级领导干部3人;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8人,既节省了办案成本,又提升了办案效率。
“带病”干部主动投案“就医”,既彰显了“纪法情”贯通融合,“惩治震慑+政策感召”双管齐下产生的强大聚合效应,也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