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小骏 通讯员 祝凌)近日,丽水市南明湖景区联合执法队举行揭牌仪式,标志着“一支队伍管执法”正式挺进南明湖景区。这不仅是我市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进程的基层实践,也是贯彻落实《丽水市南明湖保护管理条例》、促进绿水青山生态文明行政执法体系的重要举措。
今年以来,我市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构建重塑生态文明行政执法体系,全方位守护绿水青山,不断推动“一支队伍管执法”进园区、库区和景区,通过织密生态环境保护的“安全网”,实现行政执法由“碎片化”向“一体化”转变。
南明湖不仅自然风光旖旎,而且具备湾、港、汊、岛、堤、滩等各色水景形态,是丽水城市的金名片,也是市民休闲健身和游客旅游的重要场所。
为做好南明湖保护管理工作,市综合执法办聚焦景区执法“权限不清、力量分散、监管滞后”的问题,制定《丽水市南明湖景区“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构建“南明湖保护管理+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联合执法”体系,按照“1+4+N”模式组建了南明湖保护管理部门+公安、综合执法、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民政等部门的联合执法队,打破部门壁垒,解决景区“看得见、管不着”的难题,为全域旅游保驾护航。
据了解,联合执法队成立后,相关部门和执法队将严格按照规定,在南明湖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利用等工作中,履行监管、执法等工作职责。尤其是重点加强对南明湖区域内破坏景区公共财物、噪音污染、不文明遛狗、占道经营、燃放孔明灯、行驶非机动车、禁钓(捕)区内钓鱼、捕鱼、网鱼、禁泳区内游泳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和查处。
市综合执法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通过建立健全多方联动、高效协同的执法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各部门执法为民理念,凝心聚力、团结一致,做到“进一支队,是一家人,说一家话,做一家事”,全面提升南明湖景区综合治理能力,让南明湖成为丽水市民休闲的好去处,让外来游客领略秀美瓯江风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