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钟根清 茅扬
11月8日召开的全省纵深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工作会议上,表彰全省“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工作先进集体,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庆元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等5家单位受表彰。
清廉机关在清廉丽水建设中具有标注性、引领性作用。如今,通过压实责任,纵深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市直各单位朝着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求是挺进。
近年来,全市上下对标新时代机关党建使命任务和“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要求,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服务中心、创新发展、务实高效,以“浙西南革命精神”注魂、赋能、立根,高扬“丽水之干”行动奋斗旗帜,运用系统观念和系统方法,推动清廉思想、制度、规则、纪律、文化在全市机关落地生根,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党员干部队伍,为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提供坚强保障。
“十四五”时期,党的全面领导在全市机关的高效执行体系基本形成,机关整体智治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更加严密,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昏懒庸贪”现象进一步遏制,违纪违法案件数量进一步减少,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贯通。力争到2035年,党的全面领导在全市机关的高效执行体系全面形成,“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党政机构高水平建成,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持续深入推进,政治生态风清气正,权力运行公开规范,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文化深入人心,“三个表率、一个模范”成为丽水党政机关显著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