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麻萌楠 通讯员 叶玲)日前,记者从交通部门获悉,11月4日,《丽水市境内部分高速公路(云景段)ETC小客车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正式获省政府批复。政策施行后,云和、景宁两地间高速通行费仅需支付5元。
据了解,自2020年9月云和、景宁两地签署《云景特色风情聚落区合作备忘录》以来,两县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政府工作安排,深入调研、充分论证,走访相关部门、企业20余家次,于2021年8月经两地县委县政府审议正式印发了《丽水市境内部分高速公路(云景段)ETC小客车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试行)》。方案中对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涉及的优惠通行对象、优惠通行范围、通行费扣款方式、数据清分与财政支付等有关事项进行了阐明,同时还就政策的制定、审批,落地作了详细的进度安排。
根据省政府批复的《丽水市境内部分高速公路(云景段)ETC小客车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届时,往返云景高速公路云和互通至景宁收费站之间路段所有使用ETC记账卡的一类客车可享受优惠通行。凡符合本方案减免条件的车辆,仅需支付5元高速通行费,其余通行费由云景两县按各自出口流量补贴。
该方案计划于11月22日零点开始实行,实施时间暂定2年。具体内容以云景两县有关部门公告为准。
据悉,云景段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在我市范围内尚属首例,预计首年车辆优惠通行次数可达105万辆次以上,覆盖受惠群众30余万人。
“这一利好政策将为云景两地的交通出行环境起到积极的疏通、引导作用,构建起畅行高效的道路环境,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也将有助于推进云景两县融合发展与社会经济交流,加快共建‘云景特色风情聚落区’,主动融入市域‘一带三区’发展新格局。”云和县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