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8月1日起这些税费 全面实行申报表整合

  本报讯(通讯员 叶怡怡)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今年8月1日起,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这就意味着8月起,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将全面整合,实现合并申报。

  此次整合对原有申报表表单进行了全面梳理整合,由30张简并为7张,表单精简比例超过50%,且新申报表充分利用部门共享数据和其他征管环节数据,纳税人填写增值税、消费税相关申报信息后,将被自动带入附加税费附列资料,完成附加税费信息填写后,又会回到申报主表,从而形成纳税人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数据,上述表内信息预填均由系统自动实现,成功地实现了多税费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大幅度地减轻了纳税人、缴费人的填报负担。

  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不仅对申报表进行了改进,而且对支撑申报的信息系统和电子税务局进行了功能的优化和完善。整合后的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实现了税额自动计算、数据自动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可有效避免漏报、错报,有利于确保申报质量,有利于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落实落地。据统计,此次整合优化将惠及丽水市27余万户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此次申报表整合让纳税人操作更加便利,进一步减轻了办税负担,优化了办税流程,提高了办税质效。”丽水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林伟军说。

  新申报表中,主税附加税费及消费税申报都进行了简并优化,但基本框架结构都维持不变,方便纳税人平稳过渡使用新申报表。日前,市税务局已对相关纳税人进行了全面宣传辅导,并发布了政策讲解和填表说明,纳税人可以在“丽水税务”微信公众号下载学习。

2021-08-05 1 1 丽水日报 content_275884.html 1 3 8月1日起这些税费 全面实行申报表整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