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近两个月

1200余车辆因“不按箭头指向停放”被处罚

  本报讯(记者 郭真 通讯员 刘益敏 邹丽)昨日,记者从丽水市交警支队、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自今年11月1日《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后,因在车位内“不按箭头指向停放”,已有1200余车辆被开了罚单。相关部门提醒各位车主,文明停车不仅能体现司机的素质,也能彰显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每个人都应该从自己做起,文明出行,方便大家。

  根据《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主要街道和重点公共区域内,机动车不按停车位的指示方向停放,按规定可以处罚五十元。也就是说,在特定区域内停车,即使车子在停车位内,如果没有按指示方向停放也会被处罚。

  相信大部分司机朋友都注意到了,如今市区大多数停车位内都有一个箭头。这个箭头,正是用来提示车辆停放时,车头的朝向。

  昨晚,记者在市区多条主要街道走访时发现,虽然较以往,马路边、人行道上的停车秩序已经有了很大改观,大多数司机都自觉地按照箭头指向停车,但在部分街道上,仍有个别“任性”的司机,无视箭头指向,逆向停车。

  在寿尔福路,记者一路上发现马路西侧的停车位内有12辆私家车未按箭头指示方向停放;在宇雷北路,一路数来,马路两侧的停车位中有5辆私家车未按箭头指示方向停放。相对于此,花园路、大洋路上的停放情况则好一些,只是偶有发现,一排整齐的“前大灯”中,突兀地出现了一盏“尾灯”。

  “我觉得大家这样停车挺好的,看起来多整齐呀。”昨晚7点,当吴女士将自己的车停在小区附近的停车位后对记者说道。她说,以往小区东侧马路边的这排停车位上,车辆都是随意朝向停放的,有时车辆起步转弯时,会有一段逆行的过程,行人从车旁走过,要是不注意,就有可能与车辆发生碰撞。“现在好了,大家都挺自觉地按照箭头指向停车,不仅看起来舒服,也更安全。”

  根据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的情况,虽然自11月1日《条例》实施后,市区范围内有1200余车辆因“不按箭头指向停放”被处罚,数量看似挺多的,但通过执法人员的不懈宣传,这一数据现今已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

  “《条例》刚实施时,大伙可能有些不习惯,但随着大家熟悉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上其他车主的榜样作用,我相信,大部分丽水司机还是能够养成文明停车的习惯。”吴女士说道。

2020-12-28 《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近两个月 1 1 丽水日报 content_240614.html 1 3 1200余车辆因“不按箭头指向停放”被处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