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丽水声音

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

  陈宣睿

  文明养犬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折射出一座城市的文明水平。近年来,随着市民养犬数量迅速增加,不文明遛狗行为,对城市环境和市民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大到烈性犬只伤人事件,小到吠声扰民、随地便溺,让市民苦不堪言,城市管理也面临困境。11月1日起,我市颁布了《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十多天来,劝导了不文明养犬行为237起。管好一只宠物狗,不再是微不足道的小事、私事,更是体现着城市治理体系的“密度”,反映治理能力的“精度”的大事、要事。

  文明的养成向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和提升的,这既需要个体的顿悟,也需要外界的倒逼。文明养犬,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府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对养犬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惩处。比如杭州整治不文明养犬,不在规定时间段内遛狗,或纵容宠物狗随地排泄不及时清理的,将面临罚款。现在,丽水也将依据法规,给养犬人打好“预防针”,对不文明行为形成心理震慑。

  当然,形成文明养犬的社会氛围,不仅要有拉网式的执法,还要有日常涓涓细流式的宣传教育。不仅在于严管,更在于引导养狗家庭提高认识,形成文明养犬的理念和意识。这需要各职能部门、养犬人及全体市民共同参与,疏堵结合,协同提升城市治理效能。不久前,北京朝阳区成立了文明养宠协会,发布了《文明养犬倡议书》,从牵好绳索、避让行人、清理粪便、电梯礼让、制止乱吠、注射疫苗、承担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倡议。而青岛市开展“文明养犬进社区”活动,组织专业人员向市民提供养犬知识咨询。为规范文明养犬,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行动起来投入到文明养犬的宣传中,宣传海报、文明劝导、宠物义诊等多种多样的形式正潜移默化地改变人们的行为习惯,提升城市形象。

  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在加强执法的同时,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和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能更好增强市民依法文明养犬自觉。文明无小事,全社会需要形成合力,才能让文明养犬蔚然成风。

2020-11-24 1 1 丽水日报 content_234882.html 1 3 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