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为《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提供依据,更好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问题,5月中旬,丽水市文明办发布了《开展丽水市民最反感的“不文明行为”征集活动公告》,面向全市征集群众“身边不文明行为”。
6月,市文明办对征集到的550余条群众“身边不文明行为”进行了筛选,选出30类群众反映比较集中和最具代表性的不文明行为。6月中旬,市文明办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了《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问卷调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发出纸质问卷12万份,网络问卷3万份,共计收回14.32万份。票选发现“遛狗不拴绳、便溺不清理”(占比83.11%)、“共享单车乱停放”(占比81.93%)、“公共楼道乱堆乱放”(占比79.07%)等为市民最反感不文明行为。
从性别比例上看,参加本次问卷填写的男性46111人,占比为32.2%,女性97089人,占比为67.8%。从年龄比例上看,18周岁以下填写问卷11423人,占比为7.98%;19-35岁填写问卷49063人,占比为34.26%;36-60岁填写问卷77018人,占比为53.78%;60岁以上填写问卷5696人,占比为3.98%。
本次问卷还收到15类意见和建议,如“倡导‘两山’理念,保护生态环境”“将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纳入其中”“机动车停放统一朝向”等,这些问题都将为《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奠定坚实基础。
《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问卷调查最反感的“不文明行为”排位靠前的是:
1.遛狗不拴绳、便溺不清理
2.共享单车乱停放
3.公共楼道乱堆乱放
4.在禁烟场所吸烟
5.乱扔垃圾、乱倒污物
6.占道经营、跨门经营、流动摊贩
7.噪音扰民
8.车窗抛物、高空抛物
9.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
10.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说粗话脏话,打架斗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