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广告

  项目坐落:丽水市丽人木业东侧

  项目备案名:骏德邸

  项目推广名:同昌·骏德邸

  项目预测总建筑面积约:49384.24㎡

  开发商:丽水市同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小高层:共计3幢、共计268套

  开盘预售楼幢:5#楼、6#楼、7#楼,建筑面积约 30037.1㎡

  开盘拟接受“房票房”报名楼幢: 5#、6#、7#楼,共计146套房源,建筑面积约 16570.66㎡。

  按照本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该地块“房票房”建筑面积按小区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50%比例确定,面积不少于16558平方米(不含物业管理用房);商品住宅高层及多层(四层及以上)最高销售备案均价不得高于19000元/平米;储藏室等附属用房最高销售备案单价不得高于9500元/方米;非人防车位最高销售备案单价不得高于18万元/个。按照《丽水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鈿则》约定:车位、储藏间等由当期“房票”购房人自行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选购。

  我公司已于2019年4月23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丽规建字第(2019)10017号,我公司已向征收部门递交楼盘项目户型面积(仅指建筑面积)汇总表。丽水市莲都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已于2019年5月10日委托浙江省丽水市莲城公证处摇号抽取开盘楼幢,经浙江省丽水市莲城公证处所公证的“房票房”房源清单详见《骏德邸开盘房源“房票房”摇号房源结果》附表。

  我公司按照《丽水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九条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盘一个月以前,应通过丽水日报或处州晚报及相关公共媒体发布拟预售和接受“房票”持有人报名公告。自公告约定之日起接受报名,由征收部门委托公证机关抽取“房票”房源,报名登记时间不少于15天。

  即:2019年5月15日起接受“房票”持有人报名,至2019年5月29日截止,共计15天。

  报名须知和注意事项:

  1.“房票房”实行自愿申请原则。“房票房”开盘认购时,实行实名制原则,“房票”登记名字、《认购协议书》名字与丽水市同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实际购房人名字均须一致,不得更名、加名或减名,不得转让等。

  2.凡持“房票”前来登记,均不受“房票”载明可购买普通商品房(低层建筑除外)面积的限定,均可购买剩余的骏德邸“房票房”房源。

  3.“房票”持有人所持有的《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购房证明》(房票)可申购单套面积高于《骏德邸开盘房源“房票房”摇号房源结果》(见附件表)单套面积的,不作购买限制。公告开始至截止时间之前登记的客户名单(除自动放弃外),在征收部门对其进行核定排序后,在骏德邸售楼处进行公示。

  4.申购与选房原则:

  ①每个户型面积可售“房票房”房源,“房票”持有人可申购面积大于或等于可售房源户型面积的,作为第一序列;

  ②“房票”持有人可申购面积小于申请购买房源户型面积的,作为第二序列;

  ③“房票”持有人申购面积经审确定并公示后,不得变更;

  ④每个序列的申购人的选房顺序由征收部门按规定确定。

  5.骏德邸高层住宅整盘均价不高于19000元/平方米,具体一房一价以开发商申请预售时建设局的备案价为准。

  6.报名需持有资料:《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购房证明》(房票)、购房者本人身份证等,若采用按揭方式的,相关按揭资格与条件(如收入证明等)核定以银行为准(我公司委托银行提前提供按揭咨询)。

  7.我公司在“房票”持有人报名登记截止后3日内,整理完成“房票”持有人报名汇总名册和户型面积统计表,报送给征收部门。征收部门在15天内筛选出与当期“房票房”户型面积相匹配的购房人名单并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处予以公布,公布时间3天。选房顺序由征收部门根据相关原则确定。开盘选房时间另行通知。

  8.我公司在开盘后向征迁部门申请对开盘未销售完的“房票房”解除30天销售期限制,经得同意后,面向市场公开销售。

  9.按照《丽水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约定:当期购房人具备选房与购房条件后,放弃选房或购房的,当“房票”载明可购买面积符合当期购买面积时,取消“房票”持有相应的面积购买资格。由征收部门收回“房票”并结清款项及利息(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当“房票”载明可购买面积大于当期购买面积时,征收部门核减其“房票”中本期可购买的相应面积,重新开具“房票”,并结算相应款项及利息(按一年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

  报名地址:同昌·骏德邸售楼处(紫金北路494号同昌东临阁小区西大门边)

  咨询电话:0578-2292237

  丽水市同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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