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吴启珍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2023年度丽水市城乡医保集中征缴已经正式开始,请参保居民及时缴费,逾期未参保缴费的保险待遇会相应延后。
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1570元,其中:个人缴纳480元,政府补助1090元,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具有丽水市户籍的低保人员、低保边缘户、特困人员、残疾人纳入全额资助范围,个人应缴的医疗保险费由政府负担。少数民族人员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承担50%。其他特殊人群缴费优惠详情,请咨询各地医疗保障中心。
集中参保缴费时间截止至2022年12月25日。参保对象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享受全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在缴费方式方面,目前已开通以下六种方式:社保卡签约代扣,已签订缴费协议的参保人在社保卡内存足保费即可扣款成功。新参保或新制卡(换卡)人员需将银行卡金融功能激活,同时通过银行柜面、税务前台、支付宝或微信端签订缴费协议,存足保费才可扣款成功;支付宝APP缴费,登录“支付宝”扫码或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选择“我为自己缴”或者“我帮他人缴”→完成缴费;微信小程序缴费,微信扫码或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点击“我要办理”,添加人员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点击“社保费缴纳”→完成缴费;浙里办APP缴费,打开浙里办→点击“纳税缴费”→点击社保费缴纳,选择“我为自己缴”或者“我帮他人缴”→完成缴费;银行柜面缴费,参保人携带身份证到相应社保卡绑定的银行柜台办理现金缴费;税务窗口缴费,参保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卡至税务窗口刷卡或扫支付宝二维码完成缴费。
为确保缴费成功,请缴费人务必于2022年12月30日前确认缴费结果,具体途径如下:通过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应社保卡银行网点、各地医保服务中心、税务局窗口查询是否是“已缴费”状态;通过签约扣款社保卡的开户银行柜台窗口或ATM机上查询是否已扣款;通过手机端登录“支付宝”中的“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可在“缴费记录”栏查看该支付宝缴纳的所有医保缴费记录(包括自己缴和帮他人缴),也可在“缴费记录”栏下的“本人所有缴费记录”查看本人通过任意渠道缴费成功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