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莲都 林华斌
作为一座全国文明城市,丽水大街小巷处处绽放着“文明之花”。公交上,乘客秩序井然;医院商场付费买单,文明排队已是常态;人行道前,车子主动礼让行人;共享单车,定点定距规则排列……这些成果,是市民守护好文明的结晶,也是丽水喜迎八方来客的厚实“家底”。
文明硕果累累,不是固步自封的理由,也不是高枕无忧的资本,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些不文明的陋习便会“回潮”。斑马线前主动礼让就是一个最好例证。刚开始推行这项文明举动的时候,交管部门对不文明礼让的行为进行扣分与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对于前两种情况,如果机动车未礼让的,将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而针对第三种情况,如未避让,则将给予罚款20至200元,记3分的处罚。交管部门每周将不文明礼让的车子汇总“上榜”,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那些开惯霸王车的司机也不得不规规矩矩地做个文明礼让的好司机。
保持一种良好的行为,既要有“奖”的激励,也要有“罚”的惩处。文明礼让的司机,在众人大拇指“点赞”中,身心愉悦,行动愈发积极主动。反之,那些被严厉处罚过的司机,会老老实实地在斑马线前踩下了刹车键。法律的严肃性与公正性,使得每位市民心生敬畏,丽水斑马线前主动礼让蔚然成风。
文明行为常态化进程中,有的司机主动礼让已经成为一种行车的本能;有的司机却还时不时地存在着陋习,觉得文明礼让是一场“潮流”,潮流过后一切将风平浪静,于是乎斑马线前也少了点敬畏。前些天,浙江天台一男子抱着孩子过斑马线时,遇一轿车司机直行未礼让行人。情急躲闪时,男子未抱稳怀中的婴儿,导致孩子摔落地上。万幸的是,孩子脚先着地,并未受伤。斑马线上的不礼让,险些让一个幼小的生命经历一场劫难,摧毁一个美好的人生。我市街头,也偶尔存在不礼让现象。特别是在上下学接送的时候,一些家长利用交管部门人性化网开一面的执法机制,与行人抢道的不文明行为屡屡发生。
文明不分男女,安全事关人人。法律法规是每个人行动的准绳,也是文明行为的“助推器”,守护好文明礼让的“荣耀之花”, 久久为功,让文明礼让成为丽水的一股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