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董陈磊 通讯员 游冰琳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丽水山播“共富工坊”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各类主体可于10月30日前,向所在乡镇或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根据《丽水市商务局关于推进丽水山播“共富工坊”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市将融合电商人才、货品、服务体系、政策等资源优势,按照“规范一个、评估一个、挂牌一个”的工作步骤,推进丽水山播“共富工坊”建设。2022年底,全市计划打造70个丽水山播“共富工坊”,其中示范级工坊32个;2023年底全市计划累计打造105个丽水山播“共富工坊”,其中示范级工坊53个;2024年底,全市计划累计打造145个丽水山播“共富工坊”,其中示范级工坊95个,基本实现全市乡镇全覆盖。
丽水山播“共富工坊”建设主要分为乡村守护类、城乡融合类和集聚发展类三种类型。乡村守护类指办公地点设在乡村,以直播等电商形式销售农副产品;城乡融合类指办公地点设在城镇,经常性开展直播助农活动,以直播等电商形式销售农副产品;集聚发展类指电商产业园、直播产业带、直播基地等,吸引返乡青年创业、农民就业,开展电商培训、电商公共服务,组织开展以直播等电商形式销售农副产品。
各类申报主体填写《丽水山播“共富工坊”申报表》,由县级经商部门联合申报主体乡镇所在地开展联合评价,验收后挂牌,并报县级组织部门(两新工委)、市商务局备案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市级拟从电商专项资金中安排丽水山播“共富工坊”创建活动资金;入选市委组织部20家市级示范“共富工坊”,每家可获得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省商务厅拟安排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专项财政资金,市商务局将支持各地争取省级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