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城事社区

  □ 记者 俞文斌 实习生 阮晓倩

  通讯员 吴鹏鹏 张贤杰

  本报讯 8月10日,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关于促进经开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比此前印发的《关于促进经开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知》补充了购房补贴扩面政策及投资创业落户政策,进一步延长政策期限、放宽政策限制。

  《通知》本着普惠性原则,对原《办法》的购房补贴政策进行提质扩面,主要内容为:在丽水经开区南明山街道范围内购买一手普通商品住宅(不包括别墅和排屋),且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政策实施期内网签备案的,给予每套商品住宅买卖合同住宅部分金额5%的财政补贴(每套补贴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举个例子,按丽水经开区商品住宅均价13000元/㎡计算,市民在经开区购买100㎡且符合要求的商品住宅,将获得6.5万元的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购房补贴扩面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且与《办法》中人才购房补贴、工业企业特定人员购房补贴、外来务工及新就业人员购房补贴、乡村振兴购房补贴、二胎三胎购房补贴政策之间不重复享受,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政策不重复享受。

  “除购房补贴扩面政策外,《通知》还补充了投资创业落户政策。”丽水经开区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丽水市(莲都区、经开区)投资办企业、个人创业税款缴纳满3个月或就业人员社保缴纳3个月,在经开区南明山街道范围内购买一手商品房、酒店式公寓、写字楼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购买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可迁入房产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享受区域户籍政策。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通知》针对《办法》当中的期限条款、限制条款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办法》中“丽水市(莲都区、经开区)购房人(户)购买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不享受本政策”的限制条款,并将政策执行截止期限从2022年10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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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1 2 2 处州晚报 content_324624.html 1 3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