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现在就让我带着你,认识书中那只了不起的蟋蟀吧!
这只蟋蟀叫柴斯特,这本书主要讲柴斯特因为一根美味的香肠来到了纽约。来到纽约时代广场后,柴斯特最大的愿望就是回到家乡。因为回不到家,柴斯特和塔克老鼠、亨利猫学音乐,有着强大音乐天赋的柴斯特很快吸引了很多的听众,每天都有一大群人慕名前来听柴斯特演奏的音乐,使柴斯特成了个“大红人”,但它还是选择放弃名利回到自己的家乡。
柴斯特就像个流落他乡的浪子,虽然混得有模有样,但始终不忘家乡。虽然我没有像柴斯特一样久离家乡,但我尝过妈妈不在身边的滋味,那是一种空荡荡、很失落的感觉,是一种渴望和思念的感觉,我想那应该也是柴斯特想家的感觉吧!
小记者 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