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吴启珍
本报讯 鉴于当前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河北省等地疫情形势的不确定性,为最大程度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昨日,市疫情防控办发布最新工作提示,明确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根据提示内容,对4月10日以来有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南区街道、北区街道、兴华街道旅居史的来丽返丽人员;对4月10日以来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双城市街道旅居史的来丽返丽人员;对4月10日以来有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街道松榆里社区、松榆东里社区旅居史的来丽返丽人员;对4月10日以来有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野鸡坨镇旅居史的来丽返丽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同时,对4月10日以来有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旅居史的来丽返丽人员;对4月10日以来有北京市朝阳区垡头街道、潘家园街道、南磨房乡、孙河乡、高碑店乡,顺义区李桥镇、北务镇,房山区窦店镇旅居史的来丽返丽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
请有以上时段和地区旅居史的来丽返丽人员要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自主申报,主动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