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2020年10月,松阳市民周某接到了一个推销教育付费类音视频的陌生电话。
在支付199元后,周某被拉进了某互联网云盘使用群。群里共享的海量文件,多是国内著名教育付费类平台的音视频。“这个视频的课程我以前在正规网站付费买过,内容一模一样,单一个正版课程就要几百块钱,怎么和这里的视频价格差距这么大,会不会有问题?”周某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松阳县文化部门和公安机关。
循着周某提供的线索,民警很快发现隐藏在贵州贵阳的一家网络公司有重大侵权嫌疑,该公司利用电话销售、网络营销等手段推销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付费类音视频,并创建多个云盘群用于共享文件。2020年11月6日,松阳县公安局成立了“11.6”侵犯著作权案专案组。
据了解,2020年4月至12月期间,该犯罪团伙涉及侵权的付费类音视频多达50万部(容量50T),涉及国内118家企业,内容涵盖了学生义务教育、成人素质提升、投资理财等多种教育类音视频,如按市场价值计算,涉案价值超过亿元。
2020年12月22日,松阳县公安局出动30余名警力,在贵阳和南昌两地同时收网,将冯某某、杨某某、吴某某、夏某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裁判内容
被告人冯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0元;被告人杨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70000元;被告人吴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5000元;被告人夏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6000元;其他财物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记者 麻东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