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 洪盛勇
市民张女士向晚报反映:市区多个路口存在闯红灯的现象,尤其是丁字路口闯红灯现象更多,希望晚报曝光这一不文明行为。近日,记者走访了市区花园路与人民街路口、城东路与丽阳街路口以及开发路与寿元街路口。经过蹲守,记者发现机动车违规现象相对少见,而非机动车驾驶者违规现象却较多。记者在市区街头3个点蹲守1.5个小时,现场“抓获”84起闯红灯行为。
就丽水看,如今机动车闯红灯真的是越来越少,而非机动车以及行人闯红灯则屡见不鲜。红灯停绿灯行,这是常识。闯红灯,以为能省点时间,实际上,一旦出事故,不但不能省时间,还会带来人身财产等损失,一计算,得不偿失。
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闯红灯?是因为,其背后有蔑视的存在。
蔑视法律。禁止闯红灯,是交通法里边明确规定的。但许多人并没把这当回事,你规定你的,我闯我的。连法律都不放在眼里?是的。这就是蔑视法律。法律本来是用来约束行为的,如今一蔑视,自然法律也就失去约束作用,闯红灯现象自然就出现了。
蔑视自身可能遭受的伤害。闯红灯一旦发生事故,轻则受伤,重则丢了性命,更会造成金钱损失等等。但正是因为这种伤害并不一定发生,于是被许多人蔑视:既然是可能的伤害,那管它做甚?于是自己俨然成了无畏的勇士,冒着可能的风险,闯起红灯来。
蔑视他人利益。闯红灯不光自己可能遭受损失,还可能让他人置身危险之中,给别人带来财物损失,更可能破坏交通秩序,伤害他人交通权益。但这么重要的东西偏偏被许多人蔑视,只管自己舒服,不管他人风险。这种蔑视最终也促使闯红灯现象屡禁不止。
当天8点,本报记者来到市区花园路与人民街路口,此时正值早高峰,人民街东往西方向的车流量比较大。红灯时,记者看到一名中年男子骑三轮电动车突然冲了出去,受此影响,有三位市民也跟着开动电瓶车走了。在记者蹲守的半个小时里,共发现21辆非机动车闯了红灯,有驾驶三轮电动车的、有驾驶共享电单车的,还有骑着电动车后座带着孩子的。从这些身影中,我们分明看到他们是蔑视法律蔑视对自己的可能伤害,蔑视其他市民利益。这种蔑视不扫除,闯红灯现象就很难灭绝。
怎么办?还是要加大处罚力度。人总是在意自己眼前利益的失去,加大处罚力度实际上就是让闯红灯者失去自己眼前的利益,从而感觉到伤痛,敦促自己守法,重视闯红灯对自己和他人的伤害,不再让蔑视继续存在。
说了这么多,还是希望所有人都能给红灯一点自尊,别再把它当成空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