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城事重点

  □ 记者 麻东君 文/图

  本报讯 都知道过马路要走人行道,却总有一些人不以为然,为图省事穿越绿化带,既不文明也不安全。这不,记者在市区丽阳街上一处路段发现,这里的一处绿化带,由于经常被人踩踏穿越,已经成了“秃头”。

  昨天上午10点55分,记者来到市区丽阳街与城西路附近路段,此处绿化带竖立了一块“禁止穿越绿化带”的提示牌。然而,有几位市民无视提示,先后横跨绿化带,甚至有些市民边穿越边不停地玩着手机,不紧不慢。由于被人长期踩踏,此处绿化带地皮裸露,出现了一条黄泥小路。

  记者在现场蹲守了1小时,发现有22位市民不顾个人危险穿越绿化带。

  11点12分,一名身穿红色外套的男子右手插袋,左右环顾马路,见无车辆通过后,迅速走进绿化带,然后悠闲地穿过马路。

  11点23分,一名戴着帽子的大爷骑着自行车来到马路中间,下车后抬起车头用力一提,将自行车推上了绿化带,环顾两边见没有机动车经过后,大爷又骑上自行车离开了现场。

  ……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路段位于星火商城附近,人流量相对较大,不时有市民从批发市场走出来,手上拎着购买的物品,径直横穿马路,跨越丽阳街中间的绿化带,再穿行对向车道之后,走到人行道上。从星火商城出来后向东走100米左右就是红绿灯路口,地面施划有人行横道,但少有行人按交通规则从这边通行。

  “能否在绿化带上栽种密集的苗木或设立护栏,防止市民踩踏。”采访中,市民张女士告诉记者,许多人安全意识淡薄,为图省力不肯走远处的人行横道,而是从绿化带这边“抄近道”,“还是希望大家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而《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重点治理以下影响交通出行的不文明行为,包括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看手机、嬉闹、攀爬道路隔离设施。

  晚报提醒大家,绿化带本是起到稳固路基、保护路面、美化路容的作用,市民随意践踏,使道路形象大打折扣,而且随意穿行,很容易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希望大家能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Copyright 2002-2021 lsnews.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丽水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3120180016 | 浙ICP备04000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3677号
主管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丽水日报社
编辑部电话:0578-2127345
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投诉电话:(0571)88901234 手机:18806501498 传真:(0571)85175125 邮箱:zjsjx@zjncws.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公开举报电话 |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78-2127345 邮箱:2314875226@QQ.com
丽水日报社(丽水网)法律顾问: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王伟斌、蓝先锋、应相业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139号

2022-03-25 2 2 处州晚报 content_306539.html 1 3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