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创人民满意消防救援队伍”活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感、满意度,更好地服务全市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结合市委市政府“三服务”活动要求和当前职能任务实际,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出台了《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八项举措》。
一、服务全时段,“全时咨询+特殊通道”。支、大队两级开设网络及电话热线平台,24小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消防知识、行政审批、政策法规、技术规范等各种消防事项的咨询服务,解惑答疑。向残障人士和行动不便的消防事项申请人,提供线上、电话预约服务,“一对一”主动上门办理消防业务;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现消防服务“零距离”。
二、审批极简办,“即办即送+预约体检”。全面实施消防行政许可申请网上办、掌上办,落实即办制度,全面提升承诺制办件数量,法律文书免费邮寄即送达。企业和群众申报消防行政许可前,可申请预检服务,监督检查人员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开展指导或检查,一次性告知存在的问题,提高行政许可通过率,实现行政许可“零跑动”。
三、最多查一次,“双随机查+守信激励”。结合辖区实际统筹制定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并公开公示,严格推行监督抽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选择性监管等现象。根据企业风险等级,推行企业消防监督检查“信用化”,实施守信激励制度,信用评级为“A”级的企业,无事不扰,实现年度最多“查一次”。
四、执法显温度,“教育引导+严格裁量”。推行教育说服引导、理性监督执法模式,通过主动服务、柔性执法,教育引导问题整改,对于属于首次消防违法行为且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实施消防行政处罚的,严格裁量标准,坚持合法、公平、公正,注重教育引领,激发社会单位落实责任“主动力”。
五、火调高效能,“精准勘验+压缩时限”。科学合理确定火灾现场保护范围,根据火灾事故调查勘验进展情况,及时缩小现场保护范围,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无异议可提前解除现场保护。涉及企业、不存在纠纷及刑事责任的火灾事故认定期限从30日压缩为20日,最大限度减小火灾事故调查对企业正常运营产生的影响。实现火调民生“驱动力”。
六、作战更规范,“科学施救+文明亲民”。及时准确调派处置力量,第一时间到场展开灭火战斗和组织施救,科学合理避免水渍等二次损失及伤害。重要会议活动召开期间或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段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只亮警灯、不拉警报,控制车辆鸣笛,出警返回途中不拉警报,严格遵守各项交通规则,彰显灭火救援作战“暖人心”。
七、宣传入人心,“全面覆盖+精准画像”。依托各地消防安全教育馆和消防队站,通过消防场馆预约平台小程序,向辖区群众全面开放消防科普基地、消防站(队),并借助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结合辖区火灾形势及主要特点,针对不同受众群体量体裁衣,制定有所侧重、喜闻乐见的宣传内容,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全面提升群众“知晓率”。
八、执纪常态化,“常态回访+重点核查”。严密开展制度化回访,对已办结行政许可、监督执法的服务对象,定期采取上门、电话回访等方式,积极采纳企业和办事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存在执法问题线索的,重点督办核查,一查到底。不断改进消防执法为民举措,坚决打击消防监督执法腐败行为。严格杜绝“十二张负面清单”,真正实现政商关系“亲又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