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 记者 俞文斌 通讯员 邱贵娟 叶海云

  本报讯 近日,云和县人民法院针对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责任的情况发出了全市法院系统首张《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该院承办的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多关注未成年子女生活状况,同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没想到我们夫妻俩的感情矛盾对孩子造成这么大的影响,今后我们一定好好照顾孩子。”接过《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该案当事人李女士满是愧疚。

  李女士和丈夫今年35岁,两人育有两个女儿,大女儿13岁,小女儿7岁。从去年开始,夫妻俩时常因为生活琐事争吵。李女士一气之下带着大女儿外出打工,小女儿则扔给了孩子的爷爷奶奶。之后,李女士起诉至云和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

  庭前调解过程中,该案承办法官、云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廖月秋发现,因为家庭矛盾,李女士夫妻俩对两名未成年孩子疏于照顾,对孩子健康成长不利。“李女士离家后,因为夫妻双方都要打工,基本上没有时间照顾孩子,小女儿只能给年迈的爷爷奶奶照顾,而大女儿也因为双方矛盾对男方家庭产生‘敌意’,这对两个孩子的身心成长非常不利。”廖月秋法官说,夫妻俩虽然因为家庭矛盾起诉离婚,但是两人不能忽视对未成年孩子的家庭教育。

  为此,承办法官向当事人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当事人多关注未成年人的生活状况,并安排指导法官、当地妇联负责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据悉,《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是带有强制力的司法令状,义务履行人收到《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后,应限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我们现在还没解决感情问题,但都会抽出更多时间照顾孩子,避免因感情问题影响到两个孩子的健康成长。”李女士承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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