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城事重点

  □ 记者 刘烨恒 通讯员 王丽芬

  本报讯 丽水给大家送“红包”了!从1月29日也就是今天中午12点开始,一直到3月15日,市民朋友们均可通过“一机游丽水”APP领取三批文旅消费券,每人累计最多可获得共1200元消费券,“券”你过个大吉大“丽”年,助力大家欢天喜地游丽水!

  记者从丽水市文广旅体局了解到,此次我市发放的消费券数额冠绝全省,活动对象为赴丽水文旅消费的所有人员。

  本次活动派送的消费券为电子代金券,20元/张,限量发送,领完即止。消费券核销范围限丽水市域范围内,主要包括123家文旅企业,其中涵盖4A级及以上景区、3星级及以上酒店、金宿级以上等级民宿、“百县千碗”体验店等等文旅企业。

  本次消费券大派送活动分三期进行,第一批次于2022年1月29日12:00起发、第二批次于2月10日12:00起发、第三批次于3月1日12:00起发,消费券于派发的次日零时生效;每个用户在同一派送批次限领取丽水市通用消费券两张及九县(市、区)消费券各两张,消费券使用后才可领取下一批次同类消费券。

  本次活动发放丽水市通用消费券及九县(市、区)消费券,全市通用消费券使用范围为全市参加活动商户,县(市、区)消费券使用范围为指定县域参加活动商户,如云和县消费券仅用于云和县参与活动商户。参与商户名单以平台发布名单为准。全市通用消费券允许与县(市、区)消费券叠加使用。

  消费券使用时间为1月30日00:00-3月15日24:00。多个用户消费券可叠加使用,单次消费金额不低于所使用消费券额度,不兑换现金。

  值得一提的是,领券20天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同时,本次活动结束,全部消费券自动失效。若消费券使用后发生退单退款,则消费券不退回。

  此外,如用户在活动中存在隐瞒、虚构、作弊、欺诈或通过其他非正常手段规避活动规则、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例如:作弊领取、恶意套现、网络攻击、虚假交易等,主办方有权收回相关权益、取消用户的活动参与资格,撤销违规交易,必要时提请有关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市文广旅体局同时发出了温馨提示,用户使用文旅消费券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入住酒店、民宿请提前电话联系商家确认住房情况。如果市民朋友们需要咨询,可拨打热线:0578—2311156,18105787175。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及九县(市、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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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9 2 2 处州晚报 content_299817.html 1 3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