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俞文斌 通讯员 庄啸
本报讯 昨天上午,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行政案件全域智治集成改革新闻发布会,通报《丽水市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全域智治集成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相关情况。《实施方案》将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行政案件全域智治集成改革既是一项行政诉讼机制改革,也是一项司法领域数字化改革,对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及平稳有序推动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方案》明确将以数字化手段,撬动行政诉讼机制改革。全市基层法院行政法官聚合组成一支市域“共享司法智慧”的审判队伍,通过塑造变革行政审判力量,努力实现裁判尺度统一。
《实施方案》还明确,除最高法院确定的“四类案件”由莲都法院统一管辖、部分特殊案件由中院指定管辖外,当事人可在全市任何一家基层法院提交立案申请材料,并可选择全市任何一家基层法院管辖。市民发起和参与行政诉讼更加方便。
此外,丽水中院还将进一步强化立案前引导调解,在诉讼前把行政争议引导并纳入当地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进行化解、过滤,争取就地、尽快、低成本解决。
“这一项改革促进了行政案件裁判尺度的统一,最大限度地发挥行政诉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林雄介绍。
改革推进过程中,丽水中院按照“大场景、小切口”的思路,积极推动法院数字平台与法治政府数字平台全面对接,共享一审行政诉讼发案量、行政机关败诉率等关键数据,实时通报问题建议,定期形成行政审判分析报告,服务行政机关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案量。
“丽水中院行政案件全域智治集成改革的做法是全省首创。”浙江高院行政庭副庭长管征表示,希望丽水两级法院以此次改革为契机,努力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的行政审判“新经验”。通过充分发挥跨域行政争议协同机制作用,更好地服务大局,为丽水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