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吴启珍 通讯员 王聪
本报讯 12月22日,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台政策意见,鼓励企业春节期间留员工稳生产,促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开门红”。
据了解,此次政策意见的适用对象为丽水市区(含市直、莲都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规上制造业企业,各县(市)可参照执行。对符合条件企业的加班追产员工发放“留岗红包”,按每人每天80元的标准发放到企业,再由企业奖励到员工个人账户;对符合条件的加班追产企业,分档给予电费0.3—0.5元/千瓦时的补助;对留在丽水过年的市外员工(非丽水市户籍人员)每人发放500元春节消费券,限在2022年3月31日前使用。
同时,企业按规定自行举办岗位技能培训(含新录用员工岗前培训或在岗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按照每人500元给予补助;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加强对外劳务协作,鼓励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为加班追产企业开展用工调剂,稳定用工1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0万元。
政策意见还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春节惠企送温暖活动,慰问坚守岗位的企业员工。各大电信运营商、市内国有旅游景区对留丽过年的市外员工要提供免费流量、免费门票等优惠服务。
此外,本政策执行期间为2022年1月18日(农历腊月十六)至2月15日(农历正月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