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 洪盛勇
本报报道,从11月1日起,我市22家二级及以上医院全部实现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首批互认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常规检查等93个检验类项目和胸部平扫、头颅平扫等180个放射类项目。
医检结果互认是多赢之举。
许多人有过这样的经历,在甲医院拍的片子或者验血结果,到乙医院一般是不承认的。你想看病,那对不起,请掏钱再来一遍。这不光是多花钱的事,还浪费时间精力。所以,对患者来说,在外院所做的检查检验结果若能得到再利用,既可节省不少费用,也能减少因再次检查检验带来的时间、精力的浪费。其实,医务人员积极互认结果,能打消患者对于过度诊疗的猜疑,增进患者对医生的好感。从这个角度看,对医生来说也不是坏事。再一个,这也是对医疗资源的充分利用。在甲医院医检的结果,如果在乙医院不能得到承认,还得重检,那么,势必造成甲乙医院医疗资源的双重浪费。而互认,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这种资源的浪费。
虽是多赢之举,但实施起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就在本报报道刊发后,就有读者认为,这不过是看起来很美而已,你到医院去试试看?不让你重检就怪了。这种看法有失偏颇,但也不是毫无道理。医检结果共享,难就难在医生身上。患者当然是举双手欢迎的,但医生就不一定。因为他们有顾虑。一是会影响收入。这不难理解。在一些医院,医生的收入很大一部分来自诊费。一旦不能重检,诊费就少了,那么,收入也就少了。二是医生得承担风险。一些特别重大的疾病,病情更是随时会有复杂而剧烈的变化,如有些恶性肿瘤扩散比较快,像小细胞肺癌很短的时间有可能就会出现远处转移,特别是脑转移。还有像脑梗的病变,一周到两周就会有新的变化。如果单纯靠原有的资料和检查报告是不可靠的。而且每家医院的检查仪器、医疗设备、化验水平都不尽相同,检查结果自然会有所不同。医生要是拿着不熟悉的检查报告,稍有不慎就会作出错误判断。这个责任谁来负?这种顾虑不消除,医生就会产生抵触情绪,影响医检结果互认的推行。看来,消除顾虑,关键就是解决好收入与责任问题。这就要求形成一套制度,把收入与互认之间的关系合理化,把责任进一步明确,该提供结果医院负的责就需要其负,不能把责任转嫁到别的医院。更要对医检标准进行严格规定,统一完善设备人员配备,尽量消除不同医院检验结果质量上的差别。
医检结果互认是趋势,是患者的迫切需要。丽水的此次互认改革是一个好的开端,未来,这项改革会越来越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