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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上头盔能在关键时刻保护生命,希望所有的交通参与者,都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文明出行的习惯,共同创建良好的交通环境。
□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雷刘健
本报讯 为提高驾驶人守法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1月16日下午,莲都交警大队在市区开展驾驶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于1个小时内查处255起相关违法行为。
昨天下午2点30分,莲都交警大队分别在市区灯塔街与中山街路口、宇雷路与丽阳街路口、城北街与括苍路路口、大洋路与人民街路口等处开展整治行动。
行动刚开始不久,就有不少没有佩戴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被查。“头盔被人偷了”“离得不远,戴一下很麻烦”“好不容易搞的发型,戴头盔会压扁的”……这些人不戴头盔的理由五花八门。执勤交警对于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头盔的电动车驾驶员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
“骑电瓶车戴头盔不仅是因为交规,更是为了安全。”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驾驶人应从自身做起,戴头盔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记者从莲都交警大队了解到,为了提高驾驶人守法意识,交警大队日常深入辖区社区及居民小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的方式向居民介绍安全出行、紧急避险等方面的交通安全知识,警示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不良驾驶习惯。
接下来,莲都交警将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对驾驶电动车、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情况进行查处。交警部门提醒,戴上头盔能在关键时刻保护生命,希望所有的交通参与者,都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文明出行的习惯,共同创建良好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