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直 何益林
据本报报道,近期,在人行道上违法停车,在小区的公共场地违法安装地锁或堆放杂物,在人行道上摆摊卖货等违法行为确有上升趋势,这不仅和国家文明城市不符合,还会出现交通拥堵、行人安全等问题。如何做好城市的管理,提升文明形象,让市民更加满意,如一道难破解的考题,在不时向城市管理者挑战。
不文明行为发生的原因多种多样,一定要查明原因对症下药。如有追求自由方便、追求最大利润或利益的原因,也有为维持最基本的生存权,为了一家人的温饱生存出此下策的原因。城市管理者要分清原因,分门别类管理引导或予以打击。
对无视他人利益和公共安全,追求自由度,追求最大利益的摊主、车主、住户,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坚决予以处罚。而对于解决温饱,维持生活的摊主,我们在全面了解情况后,要及时送上爱心和关爱,予以疏导。毕竟在疫情又一次抬头的时刻,送上爱心非常重要,要让弱势群体看到前景,能够安心解决温饱。
人们常说:“办法总比困难多。”比如这段时间丽水市城市管理局针对人行道上乱停车,拟用监控装置实施自动抓拍,我认为就是一项好举措,只要手段落实,肯定会取得好效果。这既能及时发现人行道上乱停的违法车辆,还能发挥科技的力量,减少人力巡查不到位的缺陷,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准。
交警部门和莲都区教育局共同推出的校门口交通违法通报制度也是好举措,是解决家长不按交通规则违停机动车辆,无视交通安全等老大难问题的好办法。此项规定将家长在学校门口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落实到学校、年级、班级,把家长的违法交通安全行为让社会、学校、家长、学生监督合一,无疑对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是有明显成效的。如何做好城市的管理?这要城市管理者多动脑筋,广开思路,不文明行为是可以大幅减少的。
当然,不文明行为的违法成本也需要提高,要让不文明行为人有敬畏意识。比如有关部门拆违产生的人力车辆等费用,一定要让违法行为人承担。屡教不改或屡改屡犯的,要和相关人员诚信度挂钩,适时依法惩戒。只有让不文明行为人付出心痛的代价后,不文明行为才会大量减少,我们的家园才会越来越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