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叶亦竹
本报讯 昨天下午,松阳交警通报了一起电动车被货车撞飞的交通事故。电动车驾驶员因为“任性”左转,最终被交警部门认定负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8月28日下午3点40分许,在松阳县过境公路与长松路路口,一辆皮卡与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事故导致两车受损,电动车驾驶员洪某某和搭乘人毛某某受伤。经调查:当时吴某某驾驶皮卡车行驶至长松路红绿灯路口时,右边非机动车道的同方向行驶的电动车忽然左转,占据机动车道后在皮卡前方欲横穿道路。皮卡车紧急刹车后发生漂移旋转,车辆的拖斗撞上电动车。电动车上的洪某某和毛某某瞬间被甩飞了出去,两人均受了伤,幸好经医院检查伤势都不重。
查阅视频监控发现,当时电动车在皮卡的前方压实线左转,占据了皮卡所行驶的机动车道。交警认定,电动车驾驶员洪某某负主要责任,皮卡车行车至路口未减速慢行,未确保安全行驶负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据统计,电动车发生在交叉路口的事故,占所有电动车事故的一大半。
交警提醒:非机动车在路口左转时,应靠道路中心点右侧转弯,让直行的机动车先行;注意货车盲区,不要和货车同时进路口,不要企图从货车车头绕行或与其抢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