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蓝倞
本报讯 近日,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丽水市区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9-2030)》,描绘了丽水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新蓝图。至2030年,市区规划养老机构共计79处,规划床位数合计7175张,城市社区形成步行10-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记者了解到,本次规划范围为《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确定的丽水市区范围,即莲都区行政区域范围,包括中心城市及莲都区下辖乡镇,规划面积约为1502平方千米。规划目标明确,结合本市社会养老服务实际,全面建成“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及以“护理型为重点、助养型为辅助、居养型为补充”的养老机构发展模式。现阶段,城乡社区形成步行20分钟左右的居家养老服务圈,各类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至2030年,城市社区形成步行10-15分钟左右居家养老服务圈,农村社区形成步行20分钟左右的居家养老服务圈,市人均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用地面积达到0.25平方米以上。
具体来看,在养老机构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方面,规划至2030年,市区规划养老机构(老年养护院、养老院和养老照护中心)共计79处,规划床位数合计7175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50.10张,人均用地面积达到0.28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市规划养老机构共计65处,规划养老床位合计4452张。包括市级3处,规划养老床位数1204张;街道级9处,规划养老床位数1510张;社区级53处,规划养老床位数1738张。中心城市外围,规划保留现有2处养老服务机构,撤销大港头善安养老院,至2030年,新增12处乡镇级养老服务机构,共计14处,规划床位数共计2723张。
在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方面,市区每个街道(乡镇)均建成1个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宜结合街道(乡镇)或社区(村)公共服务中心集中布局,鼓励与老年活动中心、老年电视大学教学点、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设施之间的部分功能用房实现共建共享和交叉使用。在社区(村)级则是整合现状、融合布局、共同推进。目前已建住宅项目中配建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中,建筑面积≥700平方米的规划为养老照护中心,升级作为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的规划保留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0平方米的有条件进行扩建至200平方米以上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无条件扩建的则规划作为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养老驿站”。因规划的社区老年养护中心(即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兼具居家养老功能,其服务范围内不再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实现两者融合发展、高效利用。
在养老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方面,规划丽水市老年大学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规划新建城东老年大学、富岭老年教育综合体与四都老年教育综合体。规划保留现老年电视大学教学点,新建和改、扩建的养老机构要配备老年电视大学办学场所和教学设施。养老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开办老年大学教学点。按市级、街道(乡镇)级两级设置,规划结合老年大学、老年电视大学、养老院等合并建设。此外,将社区(村)级老年活动功能纳入养老照护中心内,其建筑面积不应小于6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