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
100元/人/年(2021年度)
保障时间: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购买资格:
丽水市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正常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
起付标准:
1.8万元(其中经大病保险报销后的自负医疗费用实行零起付)。
保障范围:
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仍需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合规医疗费用(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和合理医疗费用(医保政策范围外符合清单管理要求的费用)。
报销比例:
实行梯次提高:累计20万(含)以下的部分(扣除起付线费用),报销75%;20万—50万(含)的部分,报销85%;50万—100万(含)的部分,报销90%;超过100万的部分,报销95%,不设封顶线(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