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导读

关于“浙丽保”

  保费:

  100元/人/年(2021年度)

  保障时间: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购买资格:

  丽水市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正常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

  起付标准:

  1.8万元(其中经大病保险报销后的自负医疗费用实行零起付)。

  保障范围:

  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仍需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合规医疗费用(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和合理医疗费用(医保政策范围外符合清单管理要求的费用)。

  报销比例:

  实行梯次提高:累计20万(含)以下的部分(扣除起付线费用),报销75%;20万—50万(含)的部分,报销85%;50万—100万(含)的部分,报销90%;超过100万的部分,报销95%,不设封顶线(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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