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俞文斌 通讯员 祁崇捷
本报讯 “我就是想帮儿子一把,没想到会犯罪。”日前,莲都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莲都男子梁某某因“帮助”身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儿子梁某转移钱款,被判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其子梁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2018年4月,莲都法院经审理判决梁某需偿还银行借款本息共计70多万元。判决生效后,梁某分文未还。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却未发现梁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梁某可能有拆迁补偿款。”申请人提供了一条线索。执行法官走访调查发现,其父梁某某将其名下的房产分了一半给梁某,由此,梁某可取得拆迁补偿款等共计22.4万余元。但奇怪的是,调查结果显示:梁某和父亲曾一起出现在拆迁公司,并领取过拆迁补偿款,但其名下账户内却并无相关流水明细记录。
这笔拆迁补偿款到底去了哪里?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原是梁某的父亲“帮忙”转移了这笔钱。
经查,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期间,为逃避法院的强制执行,梁某委托父亲梁某某分2次领取其名下的拆迁补偿款。梁某某明知自己儿子逃避债务,仍协助领取并存入了自己银行卡账户,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