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兼人防办主任
在我丰厚的工作阅历中,曾能成为人民防空战线的一员,是我人生中一件难以忘怀的幸事。
二十年前,提起人防,社会上对该单位的性质、职能、具体干些什么,知之甚少,包括我在内。
1998年底,组织调任我为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并兼任人防办主任、市协作办党组书记,我成了人民防空工作人员。当时,丽水地区的人防工作可用“四无单位”来形容(即无正规组织机构、无专职人员、无办公场所、无经费预算)。地区这一块工作职能历届来挂靠在行署办公室,由一位具体负责后勤的工作人员兼管,工作无特色。
2000年7月19日,丽水撤地设市。
地区人防办何去何从?破解这个问题,成了我义不容辞、责无旁货的主要任务。
尽管我的工作千头万绪,但对人防工作丝毫没有懈怠过。趁撤地设市这一千载难逢的时机,做了三件非常有意义的工作。
一是理顺人防机构的体制关系,以原丽水(现莲都区)人防办为基础,组建丽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那时,原丽水市人防办也仅有七八人,工作上也是管理万象山脚的防空洞和中东路(原小转盘)的两个防空设施为主,每年国庆节前进行一次防空试鸣,其他工作基本没有开展。
撤地设市后,正逢全省行政机关的新一轮机构改革,总的原则和要求是政府职能部门要减少,机关公务人员的编制要精减。我牵头人防办的同志进行大量的调查研究,制定了丽水市人防办的“三定方案”。通过调研发现,由于历史和客观上诸多因素,例如人防组织机构不健全、领导工作不力、社会知晓度不高、系统和单位缺乏凝聚力等等。然而,凭借我工作性质的优势,专题向市委常委会汇报,会议决定有两条我印象最为深刻:第一条是组织机构由原来的科级提升为县处级(全省多数地市为科级单位);第二条是本次机构改革中虽没有列入政府部门序列,而最后决定是由政府直接主管的两个单列部门之一。这为人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省人防办景主任来丽检查指导工作,高度评价丽水人防办的机构改革成果,为全省本次机构改革树立了标杆。后来衢州、舟山等地机构改革纷纷效仿我市的版本,人防办晋升为县处级单位,培养了一大批人防干部。
二是积极向省人防办争取对丽水市人防办的支持和政策扶持。机构改革后的人防办,除了两处防空设施和几间破办公室外,几乎是一无所有。丽水在军事上有着较为重要的战略地位,加强丽水人民防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省人防办对丽水给予了极大的支持,下拨专款,建造丽水人防办公大楼,同时也给予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扶持丽水人防事业发展。省人防办一批处长多次来丽调研,出谋划策,为我市人防事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三是加强领导,进一步调动人防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委、市政府把人防办作为重要部门来抓,人防工作摆上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部门干部的配备上,把工作多年、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有创新精神的同志选派到市人防办任主要领导。丽水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吴效钦同志为撤地设市后第一任人防办主任。在单位内部,人防干部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每年制定工作目标,抓住重点,工作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人防职能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000年11月,我有幸参加了第四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了全体代表并合影留念,聆听了朱镕基总理的报告,点点滴滴,历历在目,真是终身难忘。
岁月流逝,弹指一挥间。尽管我离开人防岗位多年,但我一直关注着人防,深情地爱着人防事业。祝愿我市人防事业欣欣向荣,不断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