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谢佳俊 通讯员 吴沁沁
本报讯 扫码支付、人脸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很大程度地改变了市民的收付款习惯。但您是否遇到过商家说“我们店不收现金,只接受扫码?”日前,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获悉,我市正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一旦查实,或将面临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日前,浙江省“百城千家万名”整治拒收现金宣传活动暨丽水市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现场宣传活动在市区纳爱斯广场举行。“我不会用手机,平时出门买菜、逛超市都是使用现金。”在现场,市民陈玉翠告诉记者,现在很多小商家都开始使用非现金支付,有的店里的零钱准备不足。
“市区有些停车场只贴有二维码,没有专职的收费人员,一旦遇到手机没电或者突发情况,停车缴费就成了问题。”市民李万友告诉记者,有一次他没有带手机,在地下停车场等了十几分钟,才找到工作人员收费。
“针对人民币使用不便利的情况,我们将对相关单位和个人提具体整改意见。”中国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阮建明说,近年来,非现金支付方式日益普及,但消费者支付需求多种多样,现金支付仍然广泛存在。
记者了解到,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违者或将面临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如果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可以保留证据并向当地人民银行投诉、举报,或者拨打投诉举报电话2118529,12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