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城事民生

  □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王俊 胡涵予

  本报讯 骑车必须戴头盔,然而总有人置若罔闻,不把安全放在心上。11月17日上午,莲都交警大队紫金中队在街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仅仅半小时便处罚了30起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被处罚时,他们有同样的借口:“前面就到了。”

  昨日上午10时许,在市区解放街与大洋路路口,执勤交警现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人员进行查处。记者在现场看到,骑电动自行车经过此路口市民,虽然90%以上都佩戴了头盔,但总有个别骑车人没有佩戴,被交警现场拦下。其中,一名骑车没戴头盔的男子,看见交警后马上停车,从车子坐垫下拿出头盔戴在头上。面对处罚,男子解释说自己目的地比较近,一下就到了,就没想着戴头盔了。

  不久,又有一名骑车男子因没有佩戴头盔被交警拦下。“前两天挂在车上的头盔被偷了,还没来得及买新的。想着单位上班又不是很远,就心存侥幸了。”该男子表示,知道骑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头盔,而且之前一直都是佩戴好才骑车的,面对20元的罚款,男子表示愿意接受,并承诺今后只要骑车一定佩戴头盔。

  半小时的时间里,交警在该路口查获了30名骑车未佩戴头盔的市民。采访中记者了解到,11月1日至15日,全市共查获处罚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11486起。值得一提的是,交警在查处中发现,不少骑车人明明买了头盔,被查时都能立即拿出来,却没有戴在头上。而且,面对处罚时,他们有同样的借口:“前面就到了。”

  骑车佩戴安全头盔,真的能救命。11月12日中午,云和就发生了一起大货车与电动车相撞的惊险事故。71岁的黄师傅骑着电动车从云和县城复兴路由南向北直行,到了复兴路与城西路交叉口时,与一辆重型半挂式大货车发生了碰撞。当时,大货车左前侧第一个轮胎碾过电动车,黄师傅也倒在了地上。幸好大货车司机及时踩下了刹车,黄师傅也因佩戴了安全头盔,在被大货车带倒的瞬间,头盔很好地保护了他的头部。随后,黄师傅回头看了一眼他的电动车,已经被大货车压得四分五裂,各种零件和碎片撒了一地。

  “处罚不是目的,正确佩戴头盔关键时刻可以保命。”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只有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才能在骑行中起到安全防护的作用,希望广大市民为了自身安全着想,养成自觉佩戴头盔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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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8 2 2 处州晚报 content_234083.html 1 3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