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虞侃儒
本报讯 翻高墙爬窗户,拉车门碰运气,甚至“高瞻远瞩”地在理发店打工时就偷偷配好店门锁的钥匙。嫌疑人吕某用尽一切办法,在各种场合实施盗窃,最终难逃法网。
今年7月至8月短短一个月时间,缙云县壶镇辖区接连发生多起盗窃案件,给当地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了困扰。接到报案后,壶镇刑侦中队民警迅速展开侦查,民警通过对案发地的大量走访调查,发现几起案件的作案手段和案发时间段极其相似,结合案发地周围视频监控,初步推断极有可能为同一个人所为。
民警经过深入走访排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吕某,在明确其真实身份信息及落脚点后,于9月10日清晨在其家门口将其抓获。经查,嫌疑人吕某,26岁,无业,有多次盗窃前科,今年4月刑满释放。经审讯,吕某对其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据吕某交代,7月上旬,他在凌晨翻墙进入壶镇某学校,在学校盗得网盾一个、电脑一台;7月中旬,吕某于壶镇镇新和村将村民停在家门口且未拔钥匙的摩托车骑走,同日,在壶镇“拉车门”进入一辆红色马自达轿车内,盗得现金400余元;8月,吕某在自己曾经工作过的汽车美容店和理发店分别偷得iphone6手机一部、现金500余元。据调查,吕某曾在汽车美容店及理发店短暂打工,随后辞职,其对于内部环境以及财物放置位置较为熟悉,且在理发店打工期间还偷偷配了理发店的门锁钥匙。
“我一般是凌晨出来,看到有机会能够拿点钱我就会去试试,看到有车停在外面也会拉一下车门去碰运气,看里面有没有值钱的东西。至于偷到的东西我能卖就直接卖掉,不能卖也不能用的就丢掉,偷到的钱都花掉了。”吕某交代。
短短一个月时间,吕某接连作案6起,涉案金额3500余元,目前,嫌疑人吕某已被警方依法刑拘,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警方提示:在外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出门一定要锁好门窗,尽量安装摄像头和防盗报警装置,不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如发现财物被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