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吴启珍 通讯员 王黎丽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今年我市机关事业、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已基本完成,本次的调整对象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1至7月份的补发金额已经发放给退休人员。
在拿到补发金额的同时,不少退休人员也在疑惑,这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自己到底加了多少钱。记者了解到,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的项目构成包括定额调整、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和年龄调整。
其中,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40元;按养老保险年限调整,是指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本人缴费年限30年以上部分,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
与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的额度,则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8%计算增加额。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不包括统筹外列支项目,具体有:社区综合补贴150元、丽委办〔2012〕57号规定的高龄补贴(即年满80~89周岁50元、年满90~99周岁100元和年满100周岁500元)、军转干部生活补贴、劳模补贴等。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不包含职业年金金额。
此外,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2019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根据以上政策规定,退休人员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计算出养老金增加了多少。如果还有不明白的,也可以可通过“浙里办”APP查看养老待遇发放情况,或者携带社会保障卡原件到市人力社保服务大厅(丽水市花园路1号2幢)一楼咨询台人工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