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毛君丽
本报讯 6月23日,家住云和县凤凰山街道的林某明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原因是林某明被吊销驾驶证后,还开着被法院查封的小车上路,且有40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
6月15日上午,云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队员在辖区复兴路一带巡逻,一辆红色轿车一闪而过,队员何良一看车牌,非常熟悉,应该是一辆多次违法未处理的车辆。通过实行监控巡查,该车驶往东山下某居民楼。
民警核查驾驶员林某明相关信息时发现,该车已有41条违法信息:闯红灯、未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未礼让行人、超速等等。该驾驶员林某明驾驶证2019年3月因醉驾现处于吊销状态。因陷入债务纠纷,该车子已被云和县人民法院查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处罚,并处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