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丽土告字〔2019〕59号),丽水莲都灵山社区地块已于2019年12月24日成交,为确保按时完成未来(灵山)社区及周边道路区块的清场交地工作,2019年12月3日已粘贴限期迁坟通告,并通过市级媒体播放,但有部分坟主亲属至今未登记和迁移,现将地块范围内坟墓登记和迁移事宜再次通告如下:
一、限期迁移坟墓范围:详见未来(灵山)社区及周边道路区块示意图。
二、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上述未来(灵山)社区及周边道路区块红线范围内的坟主亲属,请有关坟主亲属务必在2020年1月19日前将坟墓自行迁移安置。
三、如逾期不迁移的作无主坟处理,将集中迁移安置。
特此通告。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2268562、2685831、679832
注:请于正常上班时间(8:30—12:00,14:00—17:00)联系
莲都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
莲都区岩泉街道办事处
丽水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