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吴启珍 通讯员 王黎丽
本报讯 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文件,对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
根据文件,从今年1月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调整为9档,分别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其中100元档次限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参保,由各县(市、区)财政全额代缴。
城乡居民参保人可自由选择缴费档次,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选择高缴费档次受益更多。首先,高缴费档次获得缴费补贴更多。比如,择100元、3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政府补贴为每人每年30元;选择500元、800元、10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政府补贴为每人每年80元;选择15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政府补贴为每人每年120元;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另外,1949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参保人员,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可领155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时,可领取死亡当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20个月的一次性丧葬补助费(目前为3100元)。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实际缴费年限政府缴费补贴资金余额及其利息可依法继承;待遇享受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