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陈春 通讯员 胡迪
本报讯 日前,市民徐女士为丽水汇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预包装食品及保健食品销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借助“证照分离”改革后食品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便利,徐女士在填写承诺书后当场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是我市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后发放的首本许可证,标志着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全面推开,实现了“市场准入即准营”。
据莲都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证照分离”改革对涉企证照事项进行了充分整合调整,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许可证审批改革,将作为主体资格证明的《营业执照》和作为经营资格的许可证相分离,以提高“准入及准营”的效率。
以常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为例,在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前,办理预包装食品销售类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后方可办理,承诺办理时限是7个工作日;“证照分离”改革后,预包装食品销售类的食品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在办理许可证时,自行承诺生产经营条件符合经营要求,可采用“证照联办”的模式当场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大大缩短了群众的办事流程。